在閔行區房產買賣中心,記者遇上了正在咨詢產證加名手續的陳小姐。她通知記者,她剛結婚不久,這次是老公主動提出加名字的。
上周末,她看到婚姻法新解釋后,心里的確有點“不淡定”,由于丈夫婚前以個人名義**購置了一套商品房,房產證上沒有她的名字。“老公后來主動跟我談了下,覺得應該給我加名字,這也是一份將來生活的保證,但婆婆希望我能拿出一局部錢幫助沖抵房貸。”
陳小姐表示,經過磋商后本人的父母也支持婆家的想法,“也算給我們夫妻倆減輕還款擔負。”為此,陳小姐昨天特地前來咨詢,得到肯定回答后,陳小姐表示“終于放心了”。
除了在產證上補加名字外,也有配偶想經過**方式來明白房產產權份額。市民盧小姐表示,目前夫婦倆寓居的房子是公公婆婆置辦的,產證上僅有丈夫和其父母三個人的名字,“我希望去**處**,肯定我對該房產具有一半的產權份額。”